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课程建设 -> 正文

新入警菜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21

入警培训(训练)

培训对象

公安机关新录入、调入人员(含军转干部)

培训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通过训练旨在培养新录用、新调入人员的人民警察基本素养和职业能力,培育警察意识和职业荣誉感。引导学员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熟悉公安机关职责任务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掌握基本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战术要领,养成遵守组织纪律的良好作风。

 

培训时间

公安机关新录用的非公安院校毕业生,新录用、调入任县处级副职职务以下人员,军队干部任县处级副职职务以下人员培训时间180天,总学时不少于1260学时,其中,30%为实践教学;

公安院校毕业生培训时间为90天,总学时不少于630学时,其中,70%为实践教学;

新调入县处级正职以上人员、军转干部县处级正职职务以上人员培训时间为90天,总学时不少于630学时,其中,30%为实践教学。

 

 

 

 

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注:为适应培训对象及岗位需求,根据《公安民警训练大纲》规定,应对四个模块(单元)学时比例进行调节,可在四个模块的“菜单”中选择课程,也可增加核心课程。

 

 

 

 

 

 

 

 

 

 

 

 

 

 

 

 

 

 

 

 

 

 

 

 

 

 

 

 

 

 

 

 

 

 

 

 

 

 

 

 

 

 

 

 

 

 

 

一、理想信念与警察职业养成(学时比例15%)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与核心价值观教育

3.纪律作风教育

4.公安机关优良传统教育

5.廉政从警教育

6.公安工作保密教育

7.人民警察礼仪教育

8.人民警察职业素养

9.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0.警察职业心理准备

11.队列训练

12.现场教学与相关专题讲座

延安精神与人民公安发展历程、梁家河精神、照金精神专题讲座。

现场教学点:延安(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旧址)、梁家河、照金等。

二、形势任务与公安工作(学时比例30%)

1.宪法与依法治国

2.人民警察法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5.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6.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与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

7.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8.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9.公安机关四项建设

10.全面深化公安改革

11.当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12.当前我国反恐斗争的形势与对策

13.新形势下做好公安群众工作的艺术与方法

14.社区警务

15.群众性事件与突发事件处置

16.刑事侦查基础

17.警察心理压力管理(心理行为训练)

18.交通管理基础

19.出入境管理工作

20.公安文书写作

21.新媒体时代涉警舆情规律特点及应对处置

22.公安机关应急处突及实战策略

23.典型警情处置中的实战技战术运用

24.打击涉黑犯罪问题研究

25.网络信息安全先关问题及对策

26.民族宗教基础知识

27.民商法

28.治安管理

29.行政复议法

30.国家赔偿法

31.刑事科学技术

32.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

3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安检程序

34.侦查措施

35.刑事科学技术

36.侦查询问

37.警务技能法律法规

三、警务技能战术(学时比例25%)

1.体育锻炼达标训练与测试

2.警务实战的基本知识

3.警务实战的基本方法

4.徒手防卫控制

5.单警装备的使用

6.人员盘查

7.车辆查控

8.警务急救训练

9.手枪使用

10.执法执勤的安全理念和实战意识

11.反暴恐演练

四、实践教学(学时比例30%)

采取实验、实训、实践等形式,开展公安工作认识实习、轮岗实习、专项实习等。

 

 

 

 

培训方式

 

   采用警务化管理,统一食宿集中教育训练的形式。注重基础知识和通用能力的培养,促进身份转换与职业准入要求相统一。理论课程以课堂授课为主,结合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研讨交流、主题实践教育和学员自学等方式;技能训练主要采取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模拟实训等方法,其中,警务技能战术训练实行分组、小班化教学。

 

 

考核评鉴

核心课程为必考科目,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实践教学采取考查的方式,最后集中完成培训总结与考核评鉴。